01/11/09   聯合報   貓挑釁遭狗咬死 告毀損不起訴

01/10/20   自由時報  《追捕觀音山流浪犬》愛狗人批濫捕 動保處︰為牠治病

01/10/01   自由時報   天天抱貓 小心感染貓癬

01/09/18   經濟日報   愛護毛小孩 寵物險五大保障

01/08/08   聯合報   愛犬被偷報警 找到時…被吃掉了

01/07/31   聯合報   明台、泰安 推出貓狗綜合保險

01/06/20   聯合報   救棄犬獲熱捐 動保志工被告詐欺

01/06/22   蘋果日報   嫌鄰犬太吵 可錄下影音報警

01/06/17   聯合報   愛犬寄養變成骨灰 業者判賠3萬5千元

01/06/16   蘋果日報   鄰犬咬兒 母在場判有責

01/05/31   聯合報   寵物半夜車禍 找不到夜間急診

01/05/17   聯合報   寵物隨地便溺 告發83次罰9萬6

01/04/18   聯合報   買狗先上課 新北市府5月上路

01/03/01   TVBS 「死貓吊樹頭」祭重罰 雲縣取締罰6千

01/02/21   聯合晚報   新北市買寵物 先上2小時課

01/01/22   聯合報   虐貓男被抓 笑說「不會後悔」

01/01/03   聯合報   設捕獸夾  北市首例開罰1.5萬

01/11/09   聯合報   貓挑釁遭狗咬死 告毀損不起訴   回到目錄

已故畫家楊三郎孫子楊啟明委託房客照顧哈士奇犬,遛狗時遇到孫姓女子養的母貓張牙舞爪;哈士奇犬發怒咬死母貓,孫姓女子控告楊啟明毀損及違反動物保護法。檢察官認為貓挑釁在先,昨將楊啟明處分不起訴。

「楊三郎美術館」館長楊啟明(四十歲)昨天感謝檢方還他清白,希望事情盡快落幕,並說五歲大的哈士奇「探戈」很乖。孫女則表示,收到處分書再決定是否聲請再議。據悉,孫女控告楊損害賠償的民事官司,仍在審理。

板檢調查,楊啟明去年十月和妻子出國,請姑姑和美國籍女房客幫忙照顧愛犬探戈。女房客十月卅一日上午十時許替牠繫狗鍊外出遛狗,碰到一隻母貓忽然從圍牆跳下揮爪挑釁,探戈疑似被激怒而咬死貓,女房客趕緊把狗拉走。

孫姓飼主聽到養了十多年的愛貓慘叫聲,衝出門外發現貓倒臥地上,心疼地衝到派出所大喊「發生凶殺案」;警方循監視器畫面,查出狗主人是楊啟明。

孫女質疑女房客遛狗沒綁狗鍊,放任狗咬死她價值「一百萬元」的愛貓,怒控楊啟明、楊的姑姑和女房客毀損與違反動物保護法。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貓狗大戰」歷時不到一分鐘,貓不斷挑釁,女房客吃力拉了幾次狗鍊隔絕牠們。

01/10/20   自由時報  《追捕觀音山流浪犬》愛狗人批濫捕 動保處︰為牠治病   回到目錄

動保人士昨天早上排坐在新北市動保處門口,以鐵鍊鎖身、捕犬桿套頸的方式,抗議捕犬做法殘忍。

台灣貓狗人協會不滿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因一名「有力人士」要求,決定一個月內「淨空」觀音山的六十隻流浪狗,昨天到動保處陳情,要求暫停捕捉、動保團體接手;動保處長傅瀅濱接受陳情並同意訴求,他表示,因民眾反映流浪犬皮膚病嚴重,才捕捉回收容所治療,部分狗隻的健康已獲改善。

抗議捕犬做法殘忍

近十名動保人士昨天早上排坐在新北市動保處入口,以鐵鍊鎖身、捕犬桿套頸的方式,抗議捕犬做法殘忍,台灣貓狗人協會理事長黃泰山說,政府的捕犬政策毫無門檻,匿名舉報不用任何事證,捕犬車就會出動抓狗,結果抓到的都是會親近人的友善狗,真正的兇惡犬隻反而抓不到,無法保障民眾安全,也違背動物保護精神。

黃泰山說,近日一名有力人士向新北市動保處施壓,限期一個月內將觀音山一帶近六十隻的流浪狗清除,憑一通電話就要趕盡殺絕,毫無道理;現場人士連續呼喊「尊重生命,拒絕濫捕」、「一通電話,六十條狗命」口號,要求動保處停止捕狗,由動保團體的愛心媽媽接手做結紮、治療等管理,否則進了收容所,幾乎就出不來了。

至於「有力人士」是誰,黃泰山表示,目前正與對方私下溝通,不方便透露。

傅瀅濱表示,觀音山是健行的熱門地點,近日許多民眾反映山上流浪狗罹患皮膚病,希望動保處派員收容治療,十月初會同當地主管機關「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前往現場,初估流浪狗約廿至卅隻,部分犬隻罹患嚴重皮膚病,陸續已帶回九隻到五股收容所醫療。

動保處︰暫停捕捉

帶回的部分犬隻脫毛嚴重,接近全身無毛,加上因病搔癢,多處紅腫滲流液體,獸醫師先以寄生蟲藥驅蟲,再以皮膚病、抗發炎及止癢等藥物治療,症狀已有明顯改善。

傅瀅濱強調,沒有濫捕觀音山上的流浪狗,暫時會先停止捕捉,與動保團體協調後續的合作。

01/10/01   自由時報   天天抱貓 小心感染貓癬    回到目錄

小美(化名)是愛貓人士,日前撿到一隻可愛的流浪貓,於是她把貓養在家裡,每天都會抱牠。過了幾天,她發現自己的脖子上出現幾個圓形錢幣狀紅疹,直徑約數公分大,且奇癢無比!

原本她不以為意,以為那只是夏天常見的濕疹,會慢慢改善,所以只塗抹一些家庭常備用藥。但隨著時間過去,紅疹不但沒有改善,還越來越大塊,就像地圖的形狀一樣,甚至手臂也出現好幾塊類似的病灶,且越來越癢,於是她趕快到附近皮膚科門診就診。

經過皮膚科醫師檢查,原來小美得到的病名是「貓癬」。這是一種來自動物的黴菌感染,雖然主要宿主是貓咪,但也會傳染給人類,造成皮膚上圓形的病灶,就像錢幣一樣,所以也有人叫它「錢癬」。

來自動物毛皮的黴菌感染

小美覺得很奇怪,她養的小貓並沒有嚴重掉毛、圓禿的情形,所以她以為貓咪很健康,沒想到會傳染貓癬給她。事實上,有些健康的貓咪毛皮上會帶有黴菌的孢子,但不一定會產生掉毛的症狀。愛貓的主人在摟抱貓咪時,接觸這些附著在毛皮上的孢子,就有可能會產生症狀。且這些來自動物的黴菌感染,人類並非主要感染對象,所以在人類的皮膚上有時會產生強烈的反應,以致病人常會覺得奇癢無比。因為摟抱貓咪最常接觸的部位就是臉、脖子和手臂,所以人類最常被感染的部位就是這些地方。

確立診斷後,小美認真地塗抹皮膚科醫師開立的抗黴菌藥,也帶小貓去給獸醫檢查。

同時在治療擦藥過程中,即使非常癢,她也不敢亂抓,因為醫師說,這些病灶經過搔抓後,會傳染到身體其他部位。數星期後,這些紅色圓圈的病灶逐漸變淡,最後消失,成功地治療貓癬。若是年幼的小朋友或是擦藥反應不佳者,醫師會開立口服抗黴菌藥物。

要注意的是,得過貓癬的人還是有可能會再次感染。因為貓癬並沒有終生免疫力。如果經常感染貓癬的主人,也要注意打掃家中,必須經常消毒和曝曬貓咪接觸過的物品,以減少環境中的孢子。

其他會經由動物傳染給人類的黴菌感染,常見的還有兔子和刺蝟。如果有飼養這些寵物的主人,身上出現紅色圓形斑疹,也要小心來自動物的黴菌感染,最好請皮膚科醫師確立診斷後再擦藥。

01/09/18   經濟日報   愛護毛小孩 寵物險五大保障   回到目錄

國內飼養貓、狗作為寵物數量已達130餘萬隻,全台養寵物家庭約有12%,大台北地區更高達25%,大約每4戶家庭就有1戶飼養寵物。為符合廣大飼養寵物的消費者需求,主管機關在今年7月核准2張國內首次針對寵物健康所設計的綜合險保單,分別由泰安產險與明台產險推出。

寵物險採綜合險形式,承保內容包含寵物醫療、寵物責任、寵物寄宿費用、寵物失蹤協尋廣告費用、寵物喪葬費用等五大項。

泰安產險協理陳樑銓指出,寵物險保單是以寵物飼主為中心去思考飼養寵物的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再依此來設計商品。上述五項承保的險種,僅寵物醫療有自負額;若是寵物生病到動物醫院看診,該次醫療單據金額扣除各項飼主必須自行負擔的自負額後,才是理賠金額。

以泰安的寵物醫療險為例,採實支實付型設計,不限大小疾病的醫療費用均可獲得理賠。至於理賠風險,以「雙自負額」進行控制。

主管機關認為國內還沒有寵物醫療險的理賠經驗值,保守因應下,針對基本自負額與自負比率同時進行規範,稱為「雙自負額」。

假設投保的寵物醫療險,保額為1年2萬元,某次住院花費1萬元。申請理賠時,飼主必須自己先負擔2,000元,稱為基本自負額;醫療費用超過自負額的部分,產險公司只會理賠80%,上述例子就是6,400元;換言之,飼主的自負比率為20%。

除「雙自負額」,保額也算是總量控管。保額為保險期間內累積最高賠償限額,上述例子中,飼主已經申請6,400元,下次寵物如果還有醫療支出,產險公司最多只會給付1萬3,600元。

01/08/08   聯合報   愛犬被偷報警 找到時…被吃掉了   回到目錄

蘆竹鄉呂姓鄉民的黑狗,疑遭2名外勞在家門前偷走,狗主在網路公開錄下的影片,幾天來,蘆竹警方查訪30多家工廠外勞,終於查到2名越南籍外勞涉案,兩人坦承「狗吃掉了」。

「請問警察是睡著了嗎?有攝影機還抓不到人?」近日網友看到呂姓狗主影片PO文,影片中2名外勞上月28日在呂姓狗主的住家前,牽走他飼養的黑狗。

網友傳出涉案外勞是蘆竹一家機械工廠雇用,警方日前前往查訪,比對影片中人,確定就是越南籍外勞武文伯、裴春安(均23歲)涉嫌偷狗。

武文伯、裴春安向警方供稱,當天兩人喝醉酒後,想吃狗肉,才會行為失序到附近一家民宅前偷走黑狗,並將黑狗關了2、3天後才殺了煮來吃。

警方將2嫌函送偵辦,另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函請桃縣農業局罰款。

01/07/31   聯合報  明台、泰安 推出貓狗綜合保險   回到目錄

國內200萬隻貓狗終於有保險保障了。歷經一年審查,金管會保險局日前核准明台及泰安產險的寵物綜合險保單,保障範圍包括寵物醫療、寵物責任險,寵物寄宿費、協尋費及寵物喪葬費用,一年保費約在3000到5500元之間。

明台及泰安產險昨天表示,因還要接洽再保險公司及重新建構電腦系統,預計第4季保單才會上市。
兩家產險業者都表示,保單將只保貓和狗;其他寵物例如鳥、兔等不在保障範圍內。

貓狗沒有「健保」,若生病,不管是診療或開刀花費,對飼主都是一筆不小開銷,未來終於有保單能轉嫁這些醫療費用。
但明台及泰安產險的兩張寵物綜合險保單內容並不相同。明台產險的醫療險主約,專保貓和狗共116項「重大疾病」,例如急性心衰竭、髖關節置換等;泰安產險則是保障貓和狗的一般醫療,即使一般感冒上醫院的費用也可理賠。
兩家公司也都限定貓和狗的承保年齡。例如明台規定,狗的最高承保年齡是9歲、貓是11歲。但保單都有「自負額」設計,寵物主人還是要自行負擔一定花費。

至於保費支出,明台將採單一費率,即不管貓、狗,若只保醫療險,一年保費為5000元,理賠上限15萬元;若再附加責任險及寄宿費用等附約,一年保費為5500元左右。
泰安寵物綜合險將採「組合套餐」方式銷售,寵物主人可依實際需求購買,目前年保費還沒定案,但在3、4千元左右。
產險業者表示,飼主在替貓狗投保時,保險公司會希望投保的寵物事先植入晶片,方便日後理賠時做身分確認。

據了解,此次金管花費一年時間審查,是因為有動物保護團體提出質疑,怕市場有了寵物保單後,寵物會成為「詐保工具」。產險業者表示,台灣愛貓、愛狗人士極多,許多寵物主人為寵物花大錢在所不惜,應不至於拿寵物來「詐保」;但產險業也會建立完整配套,儘量降低寵物險的道德風險。

01/06/20   聯合報   救棄犬獲熱捐 動保志工被告詐欺   回到目錄

動保志工張姓男子照料兩度被遺棄的臘腸狗「黑糖糕」,每天在臉書寫下求醫、復健過程,獲網友喊讚,一個月內收到五十多名網友捐助廿一萬元,卻遭檢舉騙財,還被告詐欺,他覺得很冤。

桃園縣農業局已展開調查,局長曾榮鑑說,縣府雖沒發現這件個案有異常狀況,但會深入了解,以防民眾愛心被濫用。

為了一隻流浪狗惹上官司,張姓男子(Jerry Chang)大呼倒楣。日前他出席偵查庭,告他詐欺的人沒有現身,他已和律師研究要採取的法律行動,捍衛清譽。

他強調,之前不清楚公益勸募相關法規,不知個人不能公開募款,但他在臉書上從未提過「捐款」兩字,是網友看到黑糖糕的情況,願意幫忙,「我也沒有公開帳號,有意願贊助者都是私下連絡」,且所有費用明細放在臉書,帳務很清楚。

卅四歲的張曾是撞球選手,前年投入動保志工行列,去年七月,從新屋動保園區領出「黑糖糕」,帶往醫院治療,後來送養給新店的王小姐。今年一月,黑糖糕被發現路倒癱瘓送醫,動物醫院依晶片找到他。

張說,他送養前都會植入晶片,就是擔心萬一狗狗被二度遺棄或走失,還有機會回到他身邊。他連絡新店的短暫飼主,對方表明不養,他接回黑糖糕救治,動物醫院診治出黑糖糕有先天性骨刺,壓迫到神經導致癱瘓。

他透過網友介紹,找到台中一家過年沒休假的動物醫院,幫黑糖糕開刀,從一月到五月,醫療費用包含開刀、復健、針灸,共花了廿八萬元。目前,黑糖糕復元狀況良好,已能站立。

張現在共照顧十多隻狗,為了讓狗兒有寬敞活動空間,在苗栗租下一棟透天厝。經過這次事件,他說,再也不會接受捐款了。

根據「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個人勸募行為均屬違法,動保志工上臉書呼籲網友捐款救狗,雖愛心有餘,但卻誤踩法律紅線。桃園縣動物防疫所所長陳仁信提醒民眾,可以把資源挹注在動物保護團體,依照公益勸募相關法規救助需要被幫助的動物,避免觸法。

01/06/22   蘋果日報   嫌鄰犬太吵 可錄下影音報警   回到目錄

鄰居養的一隻大狗常在屋內哭嚎不停,我因狗叫而精神衰弱加失眠,我報警,警察叫我找環保局來測量噪音分貝,才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我擔心萬一環保局來的時候,那隻狗正好很乖,請問我自己錄音能不能當成打官司證據?求償項目為何?

依《噪音管制法》環保局只能針對工廠、工地、娛樂及營業場所等「非移動性噪音」取締開罰,至於貓、狗、雞、鴨等動物啼叫或人的吵鬧喧嘩,屬於不特定噪音,不歸環保局管,讀者可以報警,若狗吠達到擾鄰程度,警方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七十二條取締開罰,最高可罰六千元。

這類案件的困難度在於蒐證不易,如果那隻狗只在白天狂吠,晚上就安靜,警察通常也不會開罰單,因為白天民眾多半外出上班,擾鄰事證不明確。

損健康可求償醫費
建議讀者下次狗狂叫時立刻錄音,最好是以手機或DV同時錄影並收音,才能證明狗吠發生的場景,並找警察來處理,若能聯合其他鄰居作證更好,警方會先找到狗主人勸導,若情況仍未改善才會開罰。

若勸導及開罰都無效,可訴請法院排除噪音侵害,等勝訴確定後,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狗主人把狗送走或以其他方式,確保不再發生狗吠擾鄰狀況。讀者若因狗吠導致健康受損,例如罹患憂鬱症須看醫生,還可請求狗主人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損失。

01/06/17   聯合報   愛犬寄養變成骨灰 業者判賠3萬5千元   回到目錄

廖姓婦人託一家愛犬訓練學院代養她的黃金獵犬「潘妮」,鍾姓業者先後謊稱潘妮被他朋友帶到台南玩及走失,後來才說潘妮已死且已火化,卻未說明死因,廖婦氣得提告並求償23萬5000元;法官判鐘賠3萬5000元。

廖姓婦人主張,去年2月2日她因待產,擔心孩子出生後過敏,將養7年的黃金獵犬潘妮,送到五股區一家愛犬訓練學院寄養。

3周後,她和丈夫準備去探望潘妮,但鍾姓業者一再推拖,稱他會照顧好潘妮,不必探望;她和丈夫堅持前往,鍾卻稱潘妮被朋友帶到台南,她和丈夫聽得氣炸了,鍾承諾請朋友儘快帶回潘妮,要他們2天後前去探望。

但她2天後前往仍未看到潘妮,鍾竟推說潘妮在台南走失,保證會盡力尋找;廖婦和丈夫在網路張貼尋狗啟事,懸賞3萬元。

一周後,鍾竟告訴他們潘妮在寄養第5天不明原因死亡,已經火化。廖婦認為鍾疏於照顧導致潘妮死亡,事後又刻意隱瞞並扯謊搪塞,致她因此事痛苦萬分,要向鍾求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及當初買潘妮花的3萬5000元。

法官多次傳訊鍾姓業者,但他都未出庭答辯,認定潘妮之死與鍾疏於照顧有關,應負賠償責任;但潘妮屬廖女財產,依法財產上的損害不得請求精神慰撫金,因此判鍾賠3萬5000元。

01/06/16   蘋果日報   鄰犬咬兒 母在場判有責   回到目錄

張婦昨牽著兒子不滿地表示要上訴,左圖為咬傷男童的杜賓犬。基隆一名婦人去年帶2歲兒到鄰居家串門子,不料兒子拿「愛心小手」逗弄鄰居的杜賓犬遭撲咬受傷,鄰居被依過失傷害罪嫌判拘10天,婦人求償20萬元。基隆地院昨判婦人未看好孩子也有疏失,應負擔20%過失責任,判飼主賠4萬多元,但雙方昨皆不滿表示要上訴。

飼主判賠4萬
判決指出,李姓婦人(34歲)飼養杜賓犬(2歲多),去年6月咬傷鄰居張姓婦人的兒子(3歲多),導致他上唇穿透性撕裂傷、鼻尖及鼻根部擦傷,李婦遭判拘10天,張婦提出醫療費、雷射費及精神慰撫金等計20萬元民事賠償。
法官審理認為,李婦無業、名下無財產,慰撫金5萬元較適當,且考量男童母親在場未看好孩子也有過失,昨判李婦須賠4萬160元,全案仍可上訴。

「事後變膽小」
女飼主昨受訪說,出事後她數度關心且兩家一同出遊,訝異被告,「我經濟拮据,當時被判拘沒錢繳罰金,還以勞動服務抵扣,實在無力賠償,要提上訴。」
張婦則說:「兒子被狗咬後變得膽小、難帶。」不滿對方事後態度再加上單親、家境貧苦,無法接受法官僅判賠4萬多元,也要上訴。

01/05/31   聯合報   寵物半夜車禍 找不到夜間急診   回到目錄

很多人不生小孩改養寵物,尤其都會區,更是普遍,從台北市密集的寵物醫院就可見一斑。但有民眾反映,日前愛犬車禍重傷,但遍尋市府官網,卻找不到夜間急診動物醫院資訊,只能暗夜「摸瞎」救犬。

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目前動保處官網已有提供全市232間合格動物醫院資料,這兩天全面調查各醫院是否有夜間急診、24小時服務,最慢下周網站資料即會補齊。相關資料也會告知1999,後續至少每月更新2次醫院開放資訊。

嚴一峰也說,目前動物救援隊雖有零星提供救護接送服務,但若救護需求加大,為避免排擠既有救援任務,將評估訂定救護費用後,開放叫車救護服務。

新北市汐止雷姓民眾表示,4月間深夜他帶愛犬外出運動,牠卻在住家附近遭車輛撞擊,頭骨破裂大量出血、奄奄一息,急得他四處找動物醫院。

情急之下,他想到北市醫療資源較充沛,手機上網搜尋夜間急診的動物醫院資訊,並撥1999市民服務熱線,話務人員也一頭霧水,乾脆提供動保處與動物救援隊辦公室業務電話,要他自己「再問問看」。

深夜求助無門下,他只好一一打電話到各醫院詢問,又發現不少網頁資訊過期。最後才輾轉找到提供夜間急診醫院,保住愛犬一命。

事後他上網搜尋才發現,北市動保處網站上雖有動物醫院資訊,根本未提及開放時間,比新北市動保處網站資訊還落後,擔心其他飼主也會遇到類似情形,向本報與市議員王浩投訴。

王浩批評,北市府聲稱要提供寵物友善生存環境,但市府網站卻連哪裡有動物夜間急診醫院都找不到,恐影響搶救時機。

01/05/17   聯合報   寵物隨地便溺 告發83次罰9萬6   回到目錄

台北市環保局昨天起在各行政區設置狗便清潔箱,提供免費狗便清潔袋,方便民眾清理愛犬狗便。另外,對遛狗不清狗便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分,台北市就有一名飼主被告發83件,共計遭處罰金9萬6千元。
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說,為宣導遛狗民眾隨手清理狗便,隨公共垃圾箱設置狗便清潔箱,先在12個行政區各設置各一個試辦點。未來如試辦情形良好且預算允許,將逐漸增加設置點。

吳盛忠說,環保局與台北市動物保護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自昨天起為期2個月,要巡查本市最常遭民眾檢舉之33處巷弄或公園場所,針對飼主放任犬隻隨地便溺情形稽查取締。

環保局科長崔浩志說,遛狗不清狗便者從99年至今,全台北市一共告發507件,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崔浩志說,松山區八德路三段有位獨居飼主,家中收容了多隻狗和貓,但是放任牠們到處大小便,讓附近鄰居不堪其擾。環保局從99年至今,就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共已告發該飼主83件,罰金達9萬600元,不過,據了解,該飼主並未繳納罰金,也未積極改善,令環保局也很頭痛。

另外,依照北市畜犬管理辦法,沒有人伴同或繫狗鏈的犬隻,動保處可直接捕捉送到收容所,動保處長嚴一峰說,希望民眾養成遛狗繫時狗鏈的好習慣。

對飼主疏縱犬隻部分,動保處今年1至4月,已開立397件勸導單及4件行政處分。

01/04/18   聯合報   買狗先上課 新北市府5月上路   回到目錄

新北市府日前研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民眾向新北市寵物業者買狗,需先上2小時生命教育講習,否則寵物店將受罰引發重視後,市府決定先訂定「犬隻管理辦法」,同樣納入買狗先上課、虐犬通報機制,但改以獎勵代替處罰,不再強制民眾買寵物要先上課。
新北市府原研訂自治條例,規定民眾在新北市寵物店買狗,須先接受2小時生命教育講習,再憑講習證明買狗;業者賣狗給未接受講習民眾,將罰3千元至1萬5千元。

條例另比照兒少法的兒虐案「責任通報制」,明訂寵物業者、獸醫院遇犬隻遭棄、施虐,24小時內要通報市府,否則發生犬隻死亡,將罰業者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

條例內容引發各界不同看法,部分寵物業者、獸醫師對「處罰」有意見,加上訂定自治條例須經市議會審議通過,時程難掌握,市府決定先訂定「犬隻管理辦法」,5月中旬經市政會議通過就可上路。

農業局長廖榮清說,通報制擬採逐件記點,年終獎勵績優通報單位。民眾購買犬隻接受生命教育課程部分,則提供植入晶片、辦理登記、絕育費用補助等獎勵。

廖榮清說,管理辦法雖是行政命令,但為避免民眾或寵物、獸醫業者消極不配合狂犬病疫苗注射、到公園無適當防護器具等,將訂定不履行動保法等相關規定者,可視情節輕重處罰5千元至30萬元怠金。

01/03/01   TVBS 「死貓吊樹頭」祭重罰 雲縣取締罰6千   回到目錄

台灣鄉間有個習俗,「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也就是家中飼養的貓狗一旦死亡,死貓要用塑膠袋包起來,吊在樹上,狗屍則是放進河裡流走,但這樣一來,不僅有礙觀瞻,更造成環境污染和衛生問題,雲林部份鄉鎮決定展開勸導取締工作,罰款1200到6000元。

路邊行道樹上,掛著一包又一包的麻布袋,再往前走幾步路,又看到同樣的麻布袋,短短100公尺就有4袋,當地民眾就算覺得有礙觀瞻,也不敢自行拆下,他們心裡都知道,裡頭裝的是小貓屍體。

當地民眾:「死貓用吊的啊,有的小狗(屍體)都放水流啊。」

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老一輩的人認為這是民間習俗,不以為意,也說鄉下人比較迷信,家裡養的貓死掉,可能利用半夜拿出來綁在樹上,所以根本不會知道是誰做的,但小貓屍體曝曬後,傳出陣陣屍臭味,民眾不管騎車或開車經過這裡,都覺得很不舒服。

當地民眾:「空氣不好,對環境也不好,這樣子(死貓吊樹頭)不行啦。」

清潔隊員過去接到民眾舉發,經常要戴起口罩,手拿長鐮刀割下麻布袋,但除了這種消極作法,虎尾和水林鎮公所決定展開勸導取締,勸導民眾找適當地方掩埋動物屍體,或用袋子裝好交給清潔隊處理,如果還是繼續吊在樹上,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必須處1200到6000元的罰款。

01/02/21   聯合晚報   新北市買寵物 先上2小時課   回到目錄

新北市動物收容所收容的流浪犬、棄養犬隻數量居全國之冠,為落實保護動物政策,新北市制訂「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

新北市府訂定「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明訂未來民眾在購買寵物前,必需先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講習課程」,取得上課証明才能購買寵物,若寵物店將寵物販賣給未有上課証明的民眾,一旦被查獲,將處以3000元以上、最高1萬5000元的罰款;另外動物保護警官未來將依法查處棄養或虐待寵物的飼主,最高罰款高達30萬元。
這將是創全國之先,新北市農業局上午表示,「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目前已送法規會審議,還需呈報市議會審查,最快的話,「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於今年下半年上路。

農業局長廖榮清表示,新北市幅員大,而動物收容所收容的流浪犬或遭棄養的犬隻,收容量居全國之冠;廖榮清認為要遏止流浪犬、棄養犬數量日與俱增的問題,源頭的控管及宣導教育非常重要。

最快將於今年下半年上路的「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除了明訂犬隻管理權責分工、獸醫應盡通報受虐動物的義務等,其中更明訂民眾在購買寵物前,必需先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講習課程」,課程內容包括飼主能力評估、如何飼養寵物、常見疾病,取得上課証明的認証後才能購買寵物;而若寵物店將寵物販賣給未有上課証明認證的民眾,一旦被查獲,將處以3000元以上、最高1萬5000元的罰款

另外動物保護警官未來將依自治條例查處棄養或虐待寵物的飼主,不但公布姓其姓名,並需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講習課程」外,更將視其違規情節開罰5000元以上、最高30萬元的罰款。

01/01/22   聯合報   虐貓男被抓 笑說「不會後悔」  回到目錄

去年12月中,新竹市發生男子虐貓,可憐貓咪被男子又摔、又踹,不幸流產,引起網友和民眾撻伐,警方調閱監視器比對,昨天逮捕何姓男子,但他毫無悔意,問他會不會再虐貓,他竟笑著說:「很難講。」

12月15日,19歲、無業的何姓男子半夜出門,看到棕白色母貓趴在機車座椅上,他先是摸母貓,四處張望附近確定沒人,抓起母貓狠狠摔在地上,又重踹牠幾下。

母貓不斷慘叫,嘗試脫逃,仍被他拖回來,男子虐貓幾10分鐘,因路人發現,他才匆匆離去,路人見貓咪頭、腹多處流血,奄奄一息,趕緊送醫保住貓兒小命,但貓咪肚子裡的5隻小貓全部胎死腹中。

虐貓影片被PO上網,引起網友撻伐。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男子是慣竊,昨天逮捕何男。

何男被捕後毫無悔意,不時露出微笑,說不怕網友找他,還說「不會後悔(虐貓)。」

他向警方稱,跟母貓玩「牠抓傷我」,因而洩憤,警方詢問後,依動物保護法將全案函送檢方處理。

01/01/03   聯合報   設捕獸夾 北市首例開罰1.5萬   回到目錄

台北市動保處表示,日前動物保護團體在北投山區尋獲一隻黃色母流浪犬,狗兒的右前腿遭到捕獸夾夾住。動保處勘查後,發現捕獸夾為一名廖姓果農放置,將處以1萬5千元罰鍰,是台北市查獲非法私設捕獸夾的開罰首例。

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這隻母流浪狗的右前腿已經被夾斷,雖然幸運救回,但是未來恐怕得跛腳行走。救援隊人員去年12 月31日上午10時前往廖姓果農家調查時,居然發現現場擺設的是大型捕獸夾,直徑有30公分,足以捕捉山豬;另外還有4個直徑10公分普通捕獸夾。救援隊人員當場將獸夾拆除並帶回銷毀。

嚴一峰表示,該名廖姓果農坦承放置捕獸夾,是防止野狗侵入果園破壞農作物。廖姓果農還說,有在周圍有擺設警告標語,避免誤傷到人。儘管如此,此行為已經觸犯動保法,因念在該果農為初犯且配合調查態度良好,將處以1萬5千元最低額度罰鍰。

嚴一峰指出,捕獸夾會造成動物嚴重且不可回復的肢體傷害,被夾傷的動物往往骨折、斷腿,甚至因傷口感染而死亡,對動物帶來極大的痛苦。動保法已於97年規定不得以獸夾捕捉動物,並於去年增訂法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夾,否則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